維持防疫量能—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3.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淸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6.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